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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命科学与材料化学学院2024年学费补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来源:生命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进一步做好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特困生学费补助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补助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并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应是特殊群体学生。
    二、推荐名额和资助金额
各二级学院特困学生的学费补助额度为每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评定,评定要求必须在全院进行公示。
    三、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违纪处分,上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评价项目;
    (二)就读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补考后必修课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
    (三)因本人重病、家遭灾害或其它突发情况,家庭经济发生临时困难且确属一时无法解决,以致影响到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四)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五)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
    (六)上学年文明寝室卫生总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七)新生必须是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
    四、评选进程
    (一)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申报表,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于11月7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稿)、汇总表(电子稿)交生命学院学工办117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在推荐学生申报学费补助时尽可能考虑当前有欠费且申请助学贷款学生。
    2. 学费补助工作应依据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结果,尽可能避免重复资助。
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生命学院学工办,电子邮件:1173622521@qq.com,电话:13645748364,地点:生命楼117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
附件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2:XX学院学费补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生命科学与材料化学学工办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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