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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学院公共体育课考核注意事项
作者:生命 发布时间:2020/4/13 21:12:50 点击:2248
一、教学考核与评定 (一)考核内容与评分比例
(二)成绩评定方法说明
1、体育成绩100%由平时成绩组成(内容包括专项技能、体能与体质健康、晨跑及课堂表现、体育基础理论、急救技能、游泳等项目)。在平时课堂上完成考核,
2、专项分数按各专项的考核要求进行评分。每学期占体育成绩总分的30%,
3、体能分数以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50米;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的成绩来评定(详见评分标准),体能项目满分100分(占体育成绩总分的30%)。
4、理论考核在第二、四学期进行,可采用书面作业或小论文等形式,占体育成绩总分的10%。理论考核不合格者,本学期体育成绩最高为59分。
5、第一、二、三、四学期课外活动(晨跑)占体育成绩总分的20%.
6、特色体育《急救》在第1学期进行考核,占学期体育成绩的10%;急救技能教师视学生是否掌握正确的急救程序和方法以及熟练程度给分。游泳属加分项目,只要学生能够证明用任何泳姿游完100米(提供视频)即可获得10分,不会游泳的学生第三学期专项分数占体育成绩总分的40%。
7、运动员训练次数可以顶替(晨跑)成绩,由教练员负责给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体育成绩可以加3-5分。学生可凭证书和申请单(公体部盖章)向任课教师提出加分申请,经同意后计入本学期体育课总成绩。体育课总成绩最高100分
8、课堂表现占体育成绩总分的10%。旷课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事假一次扣2分,病假一次扣1分。
9、保健课是专为部分身体异常、特型、病、残、弱等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开设的。学生选择保健课,需由三乙及以上医院出示证明,经体育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上课。
10、缓考:由本人出示校医院证明,并填写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后,体育系教学秘书确认。本学期体育可暂不予以评分。缓考者在次学期二周内须完 成补考,否则作自动放弃考试,以零分论处。
11、重修:凡一学期内缺、旷课1/3以上或体育成绩低于60分者,须重新选课参加重修体育课。
二、注意事项 1、各项目各班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比例要合理。 2、重修生的体育成绩报给生命医学学院教务办老师处,联系电话:87609625, 3、考核结束后成绩登入要及时,教学档案填写规范、详细。
三、宁波大学科学技学院体育课身体素质考核评分标准
见附件1 见附件2 生命医学学院 2017年5月
附件1:大学男生体育素质类各项评分表
附件2:大学女生体育素质类各项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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